那個是我自己親身經歷的案件,甚至案號都調得到,像台中地方法院,後來這個加害人自殺死亡了,你可以去查一下,打「鬼婦」就可以查到這個案件,猥褻自己的親身女兒,我就是那個報案人。如果我今天換成一般人的話,你知道多可怕?這個是後來我的辦公室地址不公開,我甚至現在在這邊開會,我也不會打卡,因為老是有人要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