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覺得一直不停在是不是要判死刑上做很多的辯論,我想應該是從我們的國家一直沒有協助被害家屬,為什麼解剖相驗是我在陪?全臺灣都我在陪?臺灣的保護是在做什麼?高檢的檢察官說我陪家屬去開庭,他都沒有看過犯保人,如果我們的犯罪保護司做得這麼糟,如何奢望已經發生的這一些被害家屬能夠去信任我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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