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提案單位事實上一直在強調「依法行政」、「依法辦理」,確實,所有的東西依據一定要有法,沒有法就是叢林法則,有罰沒有執行也是叢林法則,大家為何這麼擔心?法那時候修是什麼修?94年要修的時候,為了「應」跟「得」要不要開放,那時候有疑慮,最後「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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