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建議,其實內政部的同仁講得很清楚,如果只是我們在這邊把卡片貼一貼,對於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現在原本做就有在做了,但是剛剛已經舉出一個很具體的,我是鄰里守望相助的人,但沒有誘因,我們為何要這樣做?實務上大家在想如何互動,如果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就只是把這個卡片貼上去,變成我們自己打字爽的,因為你沒有解決他的問題,你給他什麼誘因?現在都在宣導、已經講了,再講一次就可以,難道我們覺得這樣就夠好嗎?你解決什麼問題?剛剛已經講了,誘因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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