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並沒有這個說法,預防當事人再犯,或者是特別預防理論,或者預防一般犯罪,其實針對還沒有犯罪的罪行處罰是不太公平的,一般的預防理論,把其他人的罪責課予在其他人身上,課予不對等的刑責,其實某個程度在施法上也是很不公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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