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內容農場其實也是一種媒體,就是當我們在推誠實廣告的時候,也就是選罷法的草案,現在在立法院,我們並沒有分是主流媒體、是內容農場、是社群媒體或者是什麼,我們是說「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也就是所有人,現在再硬分這個,很容易鑽漏洞,而是閱聽者實際看到這個廣告推撥,他的上一手,像投放的公關公司,像再上一手、上一手,就是每一手都要揭露到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