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說:其實就是要給出一個交代,因為我們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我們本來就會給個人資料,好比像醫師、律師、會計師,有些時候我很相信他,他是完全為了我的利益而服務,所以我是信託關係,因此我才會給你這一些東西;反過來講是可以隨時問責,他要給我一個交代,把我的東西怎麼用了,以及這一些東西是不是以我的利益為服務,而不是以什麼別的廣告商的利益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