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做法一,其實本來國發會就有提案權,只是之前國發會提的都是Join平台的「提點子」來的,我們現在看到的「眾開講」裡面不只是法規預告,其實有一些部會是自己想要主動討論,也許透過協作會議,也許是跨部會的時候有幫助,並不是硬性每一個月都要,而是案源加上這個案源,看國發會有沒有什麼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