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發現你去買社群媒體、其他媒體的廣告,這個部分其實外國資金可以買,而且也沒有揭露義務,所以其實外國的一些勢力,也不一定要捐給這個候選人,這樣反而會被查到,直接幫他買特定的訊息廣告就可以了。所以我們現在已經提到立法院,就是說我們希望在選舉期間,對於競選相關的廣告,就跟政治獻金一樣高的規管密度,只能由國人提供資金,而且每一手都必須要做充分的揭露。我想各國都發現到有這個漏洞,所以各國都在最近一、兩年補上這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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