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從網際網路成立,一直到今天,所謂網際網路的立法,都不是像我們之前由上而下的立法,而是任何人說只要覺得網際網路往哪一個方向演化,對我有好處,我是一個stakeholder,跟我有利害關係,我就可以寫一封email,我就加入了網際網路的立法形成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