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農地上建置貨櫃植物工場,申請民政庶務上是不是可以簡化程序或設立專法?農委會、科技部,還有農業局、產發局,他們都是我們的長官,我們都有聯繫,這四個部門是不是可以一起坐下來,針對新農業的部分,大家若要玩真的,不是說一說而已,我們也把技術貢獻出來,大家為臺灣的KPI貢獻一點,看是不是可以有專法?不然後面的青年農民、科技農民或都市農夫,甚至是柯P的田園城市,他們要怎麼搞?他們沒有辦法搞,誰有辦法在貨櫃農田上裝四個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