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這樣子報告的原因是,因為釋字第748號,肯定的是婚姻的自由,所以像我剛剛報告那樣公投提案,其實只是在決定同性的婚姻到底要在民法的架構下還是要在民法以外再另訂專法,但是基本上這都沒有違背釋字第748號同性婚姻自由的架構,因此這個純粹以此議案來講的話,純粹是在立法技術或者是立法方式的取決上,讓人民可以去做決定。也就是說,公投議案一定是在合憲的前提之下才可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