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議是,只要提案人一開始在系統裡面勾選這三個機關,他認為是關聯機關時,這三個機關的PO也許可以彼此間約一下,可以一起打電話給提案人。在權責還沒有很清楚的時候,一起打電話給提案人來釐清真意,還沒有釐清之前,就先區分誰是主辦、誰是協辦,誰不適合進來,其實比較沒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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