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案實際上是「禁止娛樂型票卷加值轉賣」,這個涉及到內政部主管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應該是第53條,另外一個部分是「文化部娛樂型票卷管理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保護法,以內政部主管來講,認為社維法裡面,實際上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規範,比較上位的,因為文化型票卷的管理裡面,又涉及到目前文化部實際上有相關的研究,而且立法委員也有相關的要求,希望訂專法,可是文化部後來研究之後,沒有要訂專法,目前的進程應該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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