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2013年的毒管法,沒有辦法要求他們揭露,上面就沒有寫了,你於法無據,但是以我的理解,衛環委員會這一次才在一讀新的,新的那裡面就有一些知情討論的東西,至少會回到那個會報整合,不會各管各的,已經在立法院了,我的身分也不能說「儘速二讀」,但是有那個回來之後才能要求行政單位介接,不然一句「於法無據」,我們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