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第25條的規定,什麼時候才會用到刑法這個是要討論的,一個國家對於動物保護跟動物的尊重到什麼樣的程度,你看德國法的規定,只有規定一個條文,而且三年以下然後就沒了,不會在德國法說因此不夠保護動物,因此我覺得措施上並不是加重罰則而作為主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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