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個情況在今年有改變,也就是國家發展委員會,他們明確承擔了這個個資單一解釋主管機關的角色。包括本來法務部的一些業務,他們也發了一個函,承擔過去了。未來我們可能會修《個資法》,明文訂定國發會擔負的角色,但即使還沒有修個資法的時候,國發會實務上已經擔負了這個角色,包含跟亞洲談判CBPR,最近才剛加入。像跟歐洲談判GDPR適足性認定,正式的文件也都遞送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