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最後同仁還是覺得無論如何即使是能夠重新框到跟經費有關的討論項目,還是一定要五千人才討論的話,最後會尊重機關的意見,只是不一定按照提案人所寫的方式,我們一定要完全按照他的討論框架來討論,只要包含他的討論框架就可以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