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之前這並不是新的政策,之前已經有做過評估,我想那個評估也可以附上,如果那個評估可以公開的話,這有一點像之前法務部有附為何18歲民法、刑法及選罷法部分分開看待等等的書面評估,我們放在逐字稿,其實後來也有青年諮詢委員去看,我覺得這是滿好社會溝通的一部分,麻煩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