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點無限有限公司 衷嵐焜創辦人)

如推動政府地理資料是國家的資產,將遇到數位資產如何定義、保存以及應用與推廣之困難,何者是資料、一筆資料或資料集,資料資產定義不清,造成實務上推動之困難。但其實部分機關已經有所謂資料資產之概念,譬如說在農委會將業務上重要的資料,訂出了資料建立的原則,為何使用該資料、資料的品質如何確保,以及定義資料的欄位,其實很多政府機關它都已經有資料是資產的概念。

實務上我們使用社會經濟資料和交通路況資料困境在於,資料之行政區代碼,早期係主計處的行政區代碼,然後到106年年底,改為內政部的代碼,同一份資料集裡看到兩種不同代碼的寫法,造成電腦處理上不便,第二個問題是我們一般業界需要的道路資料,資料分別由五、六個不同機關擁有,那早期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但目前已經有一致性的全國道路資料,只要有一個機關他負責的道路做了修正,就會將修正之資訊回報國土測繪中心,由該中心負責製作道路資料,惟,該中心是一個四級單位,由內政部之地政司指導,由於該中心位階不高,將難啟動與其他機關之協調機制,但中心之公務員還是花費很多心力,彙整台灣的道路資料。另外之問題是,因為與大眾之認知有所差距,資料使用者可能不清楚應向內政部申請全台灣的道路資料。

第三個我要談的是,也是資產管理的問題,我們政府訂了標準,但事實上並沒有強制力,使大家將該原本資料格式,達成政府規定的標準,但如果沒有統一標準,將影響各個資料之合併分析,耗費70、80%的時間在資料清理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