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大家都有一種很像產業發展的政策,一定要政府來主導,而政府做的方向,其他人不用擔心,所以一定很像要拔河一樣,要拔到自己有利的位置。但是我們現在退一步,並不是什麼都要政府組織、仲裁來決定,還有營造一些空間,在這一個空間的各方利益關係人,一直問彼此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我們的立場不同,也就是產業立場不一樣,有沒有一些共同價值?政府確立這一些共同價值之後,有沒有可以提出一些新的方法,然後去照顧這一些價值,讓每個人都覺得雖不滿意、但可接受,也就是往前走,也就是確認共同價值,然後經由共同價值來做創新,這個是所謂「協作」式的治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