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為不是雇主指派,有可能是他想要增進自己的專業能力,或者是想要因應法規而進修,但是這一塊又不能算工作時間,導致沒有比較適當的完整休息,因此這一塊在勞基法來講,也不涉及工作時間的規範,因為可能會牽涉到自身進修或者是因應法規的部分,因此請教育部釐清一下所謂進修這一塊的細節到底在哪裡,我們可以再考慮如何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