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可能會為難的部分是,因為有時PO可能會不曉得要做到什麼程度才好,像業務單位的公文已經過好幾關了,PO可能不那麼適合做大幅度的修改、或者翻盤再退回去叫業務單位重來之類的。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建議是不是可以讓PDIS有機會提修正建議,用PDIS名義來建議業務單位修正,可以減低PO在內部跟業務單位的衝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