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3-5當年的裁示,沒有硬性到這一個部分非得公開不可,但是我也理解到這中間有一個權衡,當你公開到一個程度,民間會幫縣市政府去給一些壓力;但反過來講,縣市政府也會承受有這樣的壓力,營建署會有一個比較微妙的角色,也就是你們要督促,但是一下子不能變成無法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