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或許已經注意到投資貿易相關法律及所有法規命令,從9月5日開始,在行政院公報公告周知的時間,自十四天延長到六十天,行政院進一步要求,從明年1月開始,這一些需要公告六十日的法律或法規命令,都必須在國發會的「眾開講」,不只是單純的資訊公開,而是所有法規要修正之前,都有六十天的時間傾聽與回應各方的意見,這是逐步建立互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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