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統整工作圈有討論這點。請看到第3頁,這部分只有訂到加深加廣的部分,訂出來的6個學分在領綱草案第47頁,其實放在學習重點裡,在必修之後,接著放選修課程學習重點,這都符合目前的規範。
現在有問題的是,小組自己多規劃了多元選修,這個是第三小組很用心多規劃的,這能不能放在領綱的附錄內?
因為這算是多元選修,昨天有討論說,建議像數學一樣,在選修的部分多開一些課,就放在課程手冊裡面,不要放在領綱裡。
這是我們健體碰到的問題,建議內容不要放在領綱裡面,也就是只放科目名稱,內容放在課程手冊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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