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那就沒有問題。
第二,再第3頁所有的模組課程會開這三個科目,第35頁選修的部分是整體都列出來,但看不出來哪一個科目底下會有什麼內容。
第一,請看到一(一)並不是九個項目,一到三年級都是這樣子嗎?
請健康再麻煩注意幾個地方: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應該是「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沒有錯。
到時候會同步送進去課審會,比如藝術領域國民中、小學就一起送進去,比如藝術型領域的封面不一樣,像可不可以有封面及目次,另外一個是並沒有封面及目次, 是不是就封面的部分要再處理過。這樣名稱就要再稍微確認一下,因為這邊是把技術型高中寫在前面,所以兩邊的抬頭不一樣,因此請說明。
這個意思是說高中這邊,附錄二就請技術型高中到時候跟著進度修訂的時候,也請委員同意,我們也會更換,同時送到課審會去,謝謝。
「10月23日」請修正為今天「11月23日」。
報告的內容,是依照今天的會議紀錄整理。
昨天的統整工作圈有討論這點。請看到第3頁,這部分只有訂到加深加廣的部分,訂出來的6個學分在領綱草案第47頁,其實放在學習重點裡,在必修之後,接著放選修課程學習重點,這都符合目前的規範。
現在有問題的是,小組自己多規劃了多元選修,這個是第三小組很用心多規劃的,這能不能放在領綱的附錄內?
因為這算是多元選修,昨天有討論說,建議像數學一樣,在選修的部分多開一些課,就放在課程手冊裡面,不要放在領綱裡。
這是我們健體碰到的問題,建議內容不要放在領綱裡面,也就是只放科目名稱,內容放在課程手冊裡面。
實施要點可以。
像剛剛有提到七科當中選4學分來開,這在部定必修課程有提到「各領域必修課程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內容。」
所以是有這一條的,可以在跨科領域裡作統整。
議事程序 p104 第一點可以修改成「書面授權,可代表出席」,在下次大會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