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的建議。領綱在寫的時候,其實總綱規劃七個科目開4學分是不能改的,因此我們建議了「課程時數及科目分配」表。

我們本來要修訂這個表,可以看到技術型高中第2頁,這裡有一個「時間分配及科目組合」,在技術型高中部分,本來在綜合活動領域,這裡的寫法改掉了。我們原本是改成像主席講的第二種方式,建議各個學校在這兩個領域、七個科目中可以視學生與學校需要,可以七個科目都開放學生選,不是每個學生都選一樣的,我們有做這樣的文字敘述。

但後來不知道怎麼審查,因為在總綱當中有時間分配及科目組合的表,大家現在看到的文字是總綱的文字,原本領綱的文字刪掉。

總綱中關於技術型、綜合型、單科型高中的文字,第二項有提到「技術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由7科中選擇2項,計4學分」。每一個學生是選兩科沒有錯,但學校可以開很多科。以這個文字看起來,好像學校只選兩科開而已。

我們領域是建議學生在七科中選兩科,但建議學校能開七科,如果可以的話,我們領域回去就這部分立刻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