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臺灣100%新創公司在勞基法定義下全部都是違法的,因為遠端工作、不用打卡、不用計算工時,全部都是違法的,這對於新創公司是非常非常不利,每天都提心吊膽,要如何往開放的方向來走?老實說沒有傳統的答案,因為我們還有傳統的製造業,還需要定義工時跟加班費,但是對於新創公司、軟體公司來做,有沒有檢討的空間、有沒有下一步的作為,這是新創業者很期待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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