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佳霖也有提到,以世界趨勢來說,韓國是最早立法,就圈住,因此死得很慘,所以韓國的社會企業存活率,他們每一年修法,修到想要把法都撤了。英國的講法是他們做了十幾年才能思考立法的事情,老師也提到時間夠久,其實真的還不久,我自己接觸社企兩年,跟大家報告,其實沒有一套標準,我們有一個諮詢委員會,也是反覆討論,我每一次都像在口試一樣,我去認識這一家社企之後要非常清楚他的社會目的、解決社會問題是什麼、改變社會現況是什麼,及社會創新是什麼,我用非常多項目去找出。還證明他真的能夠活下來,並不是今天你來之後,他一個月之後就倒掉了,然後送進委員會之後,大家反覆交互詰問問到底他符合不符合社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