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的時候也會建議社團法人或者是協會跟你這一家公司,雙方可以在章程裡面把彼此寫進去,這樣的話,這兩個就變成是一個類似事業體聯盟的概念,甚至我們現在也在試辦社團法人可以設立子公司,只要他的公益使命是扣合的、控制權是扣合的,以及他的公益報告是扣合的,滿足這三個條件,我們就允許一家協會或者是NPO去有一個公司來當組織體,賺的錢就回到這個社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