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因為我們2015年合作社法修法之後,以前合作社必須單純是一群做消費、產銷、耕種的,為了他們社員的利益,真的是大家團結起來為了一件事。但是在修法之後,現在合作社已經可以多角化經營,也就是可以做非常多不同的東西,是一個很完整的組織形態,不亞於NPO或者是公司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