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現在在會前的節奏,也發現提案到準備成功的那個時間要拉長,所以提案被壓縮,你如果改成四個月的話,至少多一個月可以想提案,我們只要確保這一個月是花得值得的,也就是拘束力跟以前一樣,或者是跟以前集思廣益更多,我想四個月一次,應該不會有意見。尤其如果我們把四個月從一開始提案到會前會之類的,就是讓大家知道四個月是很值得的,並不是一個案子在那邊等四個月,應該是可以接受,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要點要改,再來一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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