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學生會費要收取很困難,所以造成很多的問題,因為現在的大學法裡面規定雖然學生是當然會員,但是第26條的施行細則說不可以拿來作註冊的條件,所以就變成收與不收的問題,很多學生會收不到會費就沒有辦法運作,我們現在是想說為何不能運作?很多學生是否定學生會的存在,他覺得學生會老是在辦一些演唱會或者是什麼娛樂活動,對我一點助益都沒有,所以我們希望改變這個觀念,我們用參與式預算來教導學生會的會長,應該把收來的錢用在同學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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