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政府面的部分到這邊其實滿清楚,但是民眾面的部分,他們混淆的是三件事,一個是退稅、一個是還利於民、一個是獎勵經濟措施,民眾對這三個名詞,覺得超徵的錢可以拿來做這三件事,但是這三件事的前提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