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基金會以我的理解,一開始就是為了一個公益價值,放一筆錢或一群人在這裡,一開始想要服務的這個對象,倒不是改善基金會、成員彼此的生活為目的,所以這兩個組織形態是為了兩種不同社會價值的實踐方法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