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It
Home
Speakers
Speeches
Speech
by
蔡君蘋
第3案有關專科以上學校進用學生兼任助理適用勞保且月領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二分之一適用身心障礙者第38條疑義案,提案委員許瑞福委員。
2018-03-26 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5次會議
Show context
← 第三案。
因為要促進學生的勞動權益,納入勞保,就是在教學助理上,研究助... →
Keyboard shortcuts
j
previous speech
k
next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