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整理資訊,試著讓公部門以前都是找自己熟的那一些組織形態,但是其實法令並沒有這個限制,所以我們試著媒合,讓一些公司型態的,也可以加入本來傳統上NPO才做的一些事,讓一些NPO也可以試個子公司,去做資本市場才可以做的事,讓合作社參加比較大規模資本經濟的東西,也就是不要被組織所限制,而是看社會使命來對齊,這個是比較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