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先在市場上知道這個東西,就像你所說的,即使地震沒有來,讓我比較安心,我想說先要有這種,尤其你這並不是特許的類別,任何公司都可以賣,然後告訴親朋好友,所以先口耳相傳或者是找媒體,先形成一種社會氣氛,這一種東西真的很好用、有意義。這個時候就不會有第二家、第三家想要繞過你的專利,因此就開始生產吧。
這個時候從經濟部或者是你的立場,這才是一個產業,你是先驅者,先驅者當然有專利之類的,但第二波、第三波來的廠商,一定會試著繞過你的專利,也試著做類似的保障,等到有兩、三家投入的時候,從內政部的角度來看,才會有規範的必要,不然照著你的專利寫就好了,就沒有規範的必要了。
我們說有工業或者是商業規範的時候,通常是有好幾家競爭者,他們彼此不太相容,我們要讓消費者選擇優良、而排除那一些不良的,如果現在市場只有一家,就沒有優良跟不良的分別,因此可能不會出現CNS,如果一家全臺灣只有一家在種有機的,我們跟他買就是了,因此順序可能跟你剛剛講的比較相反。
你剛剛講到的創新法規沙盒,網址是這個,你已經看過了。但是我覺得這個你要的不太一樣,因為這個有自治條例或者是有法規,現在擋住你,不能讓你成立公司,讓你的公司不能賣你的產品,讓你的產品賣的時候,買的人有觸法的風險,但是現在都沒有了,因此我覺得並不是很需要創新法規沙盒的幫助。
但是你在中間任何時候,如果有地方的消防人員、地方營建人員跟你說這個東西觸法,我想不出哪裡觸法,那個時候再回創新法規沙盒來請求援助就好了。
剛剛提到,不管是社會創新登錄,或者是早期公司成立的一些幫助,我們在對面就有一個新創基地,是在對面的二樓,也就是看到行政院新創基地,那部分他們比我熟,他們可以比較快介紹,如果需要資金的話,像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