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剛剛Airbnb提到是針對自用跟偶爾使用,但這房子並不是專門營業,所以請問如何查核,也就是如何確定這是自用,而且是偶爾使用Airbnb的房間?

我知道在國外有一些法令,是限制一年大概30天或者有些地方六個月,你怎麼查核這一件事?因為這個事情會關係到:我們到底要把你們把這個商業模式放在法令的哪一個位階。因為你們剛剛提到即使在國外,81%是把自己原來在住的房子拿出來出租,我想英文翻譯成中文是「主要自己住的」,但把它分享出來是81%,就代表19%並不是這樣的房子。

因此我們需要瞭解:如果你們定位的是在Airbnb全部都是這種原來自己住的,我只是偶爾拿出來租個30天,因為我知道有一些國家是30天,這樣我們再來考慮現在法令的情況為何。

我想在座即使交通部調查的經驗上,在台灣幾乎是非常少數這樣的情況,大部分應該都是360天都可以拿出來出租。因此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到底是民宿還是日租套房,這個會掉入法令規範當中,如果要開放的話,就是要一視同仁,並不是有人可以、有人不可以,我們要先釐清商用模式是哪一種,如何確定提供住房是完全符合你們講的方向?這也會涉及到將來我們查核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在這個法律關係裡頭,因為錢是付給Airbnb,訂的時候也是跟Airbnb訂,誰可以提供住房是由Airbnb篩選,房客也是跟Airbnb訂定,我想問的是這個法律問題是Airbnb或者是住房的提供者?請問Airbnb有沒有被以房東的身份告過?因為我們希望確定法律關係當中誰要繳什麼稅,誰要負什麼責任,也就是我們不管從稅收的角度,我們要知道誰要負的是什麼稅,保險的部分誰要賠償責任才會有保險的問題,所以這兩個問題是不是可以回答一下?

最後一個小問題是,台灣的情況跟國外不太一樣,也就是大部分的房子是集合住宅,我們比較少,這種情況如果在國外,也就是集合住宅的話,需要不需要管理委員會的同意?因為這可能會涉及到鄰居的問題,所以這三個問題是不是可以回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