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對自己出國的一些想法,我覺得裡面有幾個點想強調一下,其實便宜與否並不是今天爭論的重點,也就是一般旅館是不是便宜,這是一件事,重點在於我住的房子,我偶爾拿出來出租,如果需要程序,程序是否簡便?或者我有沒有機會這麼做?如果我想要這麼做,我是要符合那些安全規範對上幾十間房間的大旅館,是不是不一樣的?房間可能還有一些大廳及公共空間的要求,那一些要求是不是在日租條件底下是不是一樣的,這一寫在房子出租的點上是要被討論的。

剛好民宿業者符合這個條件及在這個平台上上架,這是個人自助分享,這並不是全時付出,這應該是違法民宿在做這一件事是更重要的核心,也就是完全並不是為了非法營業,而是需要善用空間,這是不是需要滿足,如果這個是重要的,違法民宿總是在,你縱算對Airbnb嚴查也不會怎麼樣,那個是好處,而且本來是該做的,但Airbnb無論你查不查,在網路上仍然在,Airbnb並不是造成非法民宿出現的理由,我覺得這個是很重要的一點,我個人相對來講,如果我自己要出租我的房間,而且我把這個利害關係夠清楚,在現代多數人越來約有自主性一下,我們的國民不能像baby被照顧,我願意受到一切風險,在這種情況之下,政府毋庸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