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芳睿要說明的是,其實這一件事,有沒有討論的空間,我們不能侷限在解法是不是有討論的空間,像酒駕鞭刑的這一件案子,當初的提案是酒駕、性侵、兒童及傷害的這一件事,他們希望用鞭刑來解決,但是或許我們可以更清楚釐清需求是什麼,像需求是想要解決酒駕,但是討論了鞭刑的方法,或許是沒有空間的,但或許有其他的解法是有空間的,因此在這一個過程中,我們也可以透過這個方式去釐清跟瞭解這一些不同的解法,其實也有可能是有另外的空間可以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