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這樣,本來就有資訊公開法,那是上位法,資訊公開法講的是跟人民權利攸關的政府資訊,是以主動公開為原則,裡面列了一大堆,預算決算、工程契約、會議記錄等,這些就是公開資料,目前公開資料和開放資料並沒有不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