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資訊中心的部會有這樣子的能力,但因為個資法目前所有主管機關是各部會,我們沒有一個單一主管機關,所以那個部會如果有這個能力就可以做,但那個部會如果沒有這個能力或意願,沒有任何人有仲裁機制可以叫它做,所以這個是第一個困難,就是ownship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