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覺得科技跟法律應該與實際俱進、安全是最重要的。

畫面上 Irvin 說計程車也要升級,能夠讓計程車用類似的方式來獲得更好的服務品質。

有人認為應該盡一切努力使其停業、不用經過調查,後來也越來越多人反對。

共同建議大家都看得到、不一一唸,大概是說管制應該公平、不應該保護既得利益者。

我想特別釐清,「既得利益者」不一定是指計程車。

比起各縣市的白牌車來說,uberX 也有許多資源、也是一種既得利益者。

無論我們如何討論,pol.is 上的意思是,應該針對觀光地區存在的自用車也一視同仁。

另外,Uber 繳稅應該要有足以說服台灣人的方式。

以及「我覺得應該要類似食品跟藥品,比起一般服務類型而言應該更嚴格把關」。

可以看到,這六個共同建議有些是矛盾、有些是衝突的,但無論如何這是大家的想法,針對這些想法科法所整理成了一張投影片。

美國把這些事情歸納成三件事情:主管機關要把關、要納稅、要登記(保險/公示)。

接下來請交通部來進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