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剛剛提到如果內政部當單一窗口,但是可以幫你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這個是比較方便,當然是在合法的前提下。不然的話,你們自己去找主管機關也還算可以接受。但是以我的理解,目前內政部已經同意擔任單一窗口了,因此這應該是比較方便、而且並不會違法的情況去設計,剛才老師們也都覺得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