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日本是有一個專法來規範所謂的「社企」,美國是沒有的,他們採取最開放的制度,基本上不管是NGO、NPO或者是公司、私人都可以,他們是在他們的稅最末端的時候,他們有分四個等級,也就是以你從事公益目的的貢獻度多少,看公司的稅可以免除多少,用這樣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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