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保育目的,我們在103年6月8日正式設立「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在籌設過程中,依據「生態資源及人文地景之整體性」、「經營管理之適宜性」及「維護當地居民權益之合理性」三大原則,以東吉嶼、西吉嶼、東嶼坪嶼、西嶼坪嶼等四島及周邊島礁與海域為計畫範圍,其中海域部分,依照我們的計畫書來看,主要是以保護海洋環境、珊瑚礁生態、海洋特殊天然景致與維護生物多樣性,並提供研究與育樂為目標。在整個設立過程當中,內政部是依據國家公園法第7條的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