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想他們是很認真的,只是我們外交部的業務範圍,法令職權裡面沒有這一個,所以我們可能外交部哪一天改制、納入外星交流之後就可以了,但是他們目前的法定職權沒有,這個時候我們只好很抱歉,沒有辦法進入附議,但是只要是行政機關權責的,我們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