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任何相關部會都可以發言,所以這邊講到酒駕、性侵、幼童傷害,但其實是在刑法裡面加其他的方式,不一定跟別的部會有太大的關係,或者是沒有主責或者是協辦都沒有關係,有沒有人對鞭刑覺得適合或不適合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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